作者:佚名 来源:中国营销策划网
记者看到,蔡先生带来的行李箱中上下放着两件保暖上衣,衣服里裹着已经碎了的大碗。“这是雍正年间的珐琅彩描金大碗,价值2.6亿元,实在太可惜了……”据蔡先生讲述,事情发生后,他立即找到航空公司要说法。该公司工作人员对2件已毁坏的“大碗”进行拍照登记,并出具了一张“行李运输事故记录”,上面写着 “古珐琅彩大碗一对儿,价值2.6亿元人民币,摔碎”字样,随后让蔡先生等通知。3月9日,蔡先生致电航空公司询问结果,航空公司称将按1公斤100元的标准赔偿,蔡先生对此结果表示十分不满。 随后,记者致电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滨海国际机场,工作人员表示,按航空公司规定,易碎物品是不允许托运的,蔡先生并未提前告知行李箱中有贵重易碎物品,他的“珐琅彩描金大碗”将按照1公斤1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。 据介绍,民航2006年3月1日实施的164号令——《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》中规定,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,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。 对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,蔡先生并不认同。他说,自己当时告知了工作人员,行李箱中有贵重物品,不能磕也不能碰。工作人员当时答复,我们用的是传送带,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问题。所以他才放心办理了托运。蔡先生认为:“行李箱物品被损坏成碎片,如果是传送带正常传送,不可能发生这种后果,这完全是野蛮装卸造成的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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